在制剂研发过程中,需要通过溶出度测试评估制剂的体外溶出效果。传统的溶出度测试方法——篮法和桨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因此药物研究人员提出了往复筒法。2020 版《中国药典》即将收录此方法,借此契机,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往复筒法的应用及 IVIVC。
篮法( USP 第 1 法)和桨法( USP 第 2 法)可以评估多种 pH 介质中大多数口服固体制剂的体外溶出效果,但也存在着其局限性:
研究人员也曾使用旋瓶法评估丸剂和其他固体制剂,但由于该方法劳动密集,难以实现自动化,未获得 USP 官方认可。1980 年,国际药学联合会提出了往复筒法(USP 第 3 法),该方法于 1991 年被美国药典收录。
往复筒法溶出度仪由 6 根或 7 根活塞式往复运动的玻璃管组成,管内放置制剂,管的顶部和底部由筛网封闭,防止制剂中未溶解的药物活性成分(API)漏出,且能保证最大流量的溶出介质通过,筛网目数可选(图 2)。
玻璃管外部为套管(溶出杯),盛放溶出介质,套管装在水浴箱中。仪器使用时,由马达驱动使玻璃管在套管内垂直往复运动, 可允许玻璃管逐排移动将未溶解的药物制剂暴露于不同 pH 溶出介质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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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往复筒法溶出度仪使用之前,为保证完整性,分析人员需要做以下四项检查:
早期试验的溶出介质 pH 值在 1.1-7.5 范围内,缓控释制剂可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溶出介质(pH 1.1、 pH 4.5 和 pH 6.8-7.5)。有时为了模拟胃肠条件,常常需要在溶出介质中加入表面活性剂,还需要配合使用二甲硅油等消泡剂,避免产生泡沫导致溶出介质体积变化和溶出状态混乱(类似图 3 所示现象)。
模拟空腹状态时制剂可在第一排浸没 1h;模拟进食状态时制剂可在第一排浸没 4h,并在第二排浸没 1h,可以用混合密度的惰性圆珠模拟移动的食物颗粒(该条件仅作为参考)。
2012 年 2 月 1 日,USP 取消了 USP3 的校正片强制要求,故目前往复筒法的校正, 仅需确认其硬件的物理机械性能参数即可。
往复筒法能够改变介质的 pH 值和组成、搅拌速率、离子强度、每排运行时间、往复时间以及沥干时间,并能够根据需求添加表面活性剂和惰性珠子,适用于缓控释制剂、胶囊、微丸、咀嚼片、定时释放制剂、定位释放制剂、迟释制剂等药物制剂的溶出度测试。
案例 1:篮法和桨法测定磺胺类药物 HPMC 骨架型缓释片溶出曲线的区分力低,而在往复筒内使用塑料珠能更好地模拟体内产生的机械力,此时获得体外溶出结果与体内数据一致。因此,往复筒法能更好地模拟药物的体内溶出性能,建立体内外相关性(IVIVC)。
案例 2:对于咀嚼片的体外溶出度测试,由于篮法和桨法缺乏机械剪切,很难将咀嚼片中的 API 分散并溶出。在往复筒中,添加玻璃珠(图 4)可以进行更强烈地搅拌,模拟咀嚼使咀嚼片解体。